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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 页 简 介 组织机构 执法依据 执法程序 网上受理 执法结果
   
   
航行监督业务工作程序
船务管理业务工作程序
船舶检验业务工作程序
现场监督业务工作程序
 
 
 
 
 
 
 

船舶检验业务工作程序
(一)船舶设计图纸审批公示
(二)船舶初次检验发证公示
(三)船舶营运检验发证公示
(四)船用产品检验发证公示
(五)船舶焊工考试发证公示
(六)船厂技术条件认可公示

(一)船舶设计图纸审批公示
  负责船长<50米且主机总功率<368千瓦常规船舶的图纸审查;
  代江苏省船舶检验局受理其他船舶的图纸审查和船用产品图纸的审查。
船舶设计图纸审批公示
  受理部门:海事服务厅
  承办部门:船舶检验科
  承办岗位:图纸审批

办理依据:
  l、《钢质内河船舶入河有与建造规范》(1996)。
  2、江苏省"关于在全省范围内统一船舶检验工作职责与程序的通知"。
  3、其它有关"规范"。
办理手续:
  l、船舶审图申请(附报审图纸目录)
  2、报审图纸一式三份。
办理程序:
  l、船舶设计(产品设计)单位向船检部门提出审图的书面申请,并附送设计图纸一式三份;
  2、受理后,由船检负责人指定审图验船师(若超越本部门审图范围,则在7日内向省局报告,由省局组织审图),负责设计图纸的审核并提出审图意见,反馈给图纸设计单位;
  3、设计单位在认真阅读审图意见的基础上作出修改,修改后的图纸须重新报船检部门复查,直至满足现行规范要求,由负责验船师形成书面审图意见书和批复,报船检负责人审批;
  4、船检负责人审批同意后,在所审图纸上盖上审图章,填写审图批号和批准日期,并开“缴费通知单”;
  5、送审单位凭验船部门开出的“缴费通知单”到财务科缴纳审图费;
  6、领取审批图纸和批复。
办理期限:
  
接到审图申请后,图纸完整,并能按时落实修改意见的,常规船15日内完成审图工作,特种船(或新型船用产品)30日内完成审图工作。
收费标准:
  
根据《船舶检验计费标准》(1998)进行计费。
 
地址:南通市人民西路69号
电话:0513-3551189 0513-3550200-888
邮编:226001 电子邮箱:msa@msa0513.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