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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审计科 |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和水上交通安全、船舶检验等规费征收、财务管理和审计工作的有关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定全市地方海事系统财务管理办法和有关规定。
2、负责局本级及所属单位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加强对本市、各县(市)地方海事处财务征收和审计工作的业务领导。
3、负责全市辖区地方海事规费征收工作,负责全市地方海事系统财务收支计划的编制、审核、汇总、检查、分析、下达和上报工作,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对本局及所属县(市)地方海事处的国家资产、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的经济活动、经济效益、内部控制制度等方面进行审计监督,独立行使内部审计职权,对本单位领导负责,并定期报告。
4、依照统计法律、法规及本局的规章制度,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监督、统计报告工作。
5、组织编制各种财务、审计统计报表,定期进行财务会审和经济活动分析,负责财务、审计、统计档案的归口管理工作,及时提供有关资料,当好领导参谋。
6、负责全市会计、审计、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考核和管理工作。
7、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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