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交验足以证明其合法身份的文件:
(1)国内企业提交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外合资企业还
应提交合资协议合同及验资报告;
(2)事业单位提交法定机构核发的身份证明;
(3)中国公民提交身份证或户口簿或有关证明
文件;
(4)如委托合法代理人代办的,还须提交合
法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的复印件并同时
查验正本及委托书正本。
2、提供有关船舶资料。
3、船舶所有权取得的证明文件的正。副本;
(l)购买所得船舶应提交:
<1>购船发票或船舶买卖合同和交接文件;
<2>原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出具的船舶所有权
登记注销证明书;
<3>未进行抵押的证明文件或者抵押权人同意
被抵押船舶转让他人的文件。
(2)新造船舶申请船舶所有权登记,应当提供
船舶建造合同和交接文件。但是,就建造中
的船舶申请船舶所有权登记的,仅需提供船
舶建造合同;就自造自用船舶申请所有权登
记的,应当提供足以证明其所有权取得的文
件。
(3)因继承、赠与、依法拍卖以及法院判决取
得的船舶所有权登记的,应当提供相应法律
效应的船舶所有权取得的证明文件
(4)海事机关需要的其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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